作者:季江龙
摘 要 电梯轿厢有效面积的控制对电梯安全运行十分重要,特别是载货电梯。针对一些使用单位由于特殊用途,要用超面积电梯的需求,通过分析,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达到节约成本、节能降耗的目的。满足使用单位对轿厢超面积的需求。
关键词 载货电梯;超面积;节能降耗
中图分类号Y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3-0024-02
Abstract Elevator car to control the effective area of the safeoperation of the lift is very important,in particular, lifts。some use theunit for special purposes because, to use the lift over the needs of area,by analyzing,conditions to ensure security,to achieve cost savings, thepurpose of energy saving。use the units to meet the needs of car superar。
Keywords Lift ;Over-area ;Energy saving
由于使用单位特殊用途的需要,每年都有大批的非标面积的载货电梯制造出来,轿厢面积的大小对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轿厢面积超标而又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使电梯产生不安全隐患,导致溜车等事故的发生。那么对于超标载货电梯的市场需求,如何来控制。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8.2.2 条对载货电梯有如下规定“特殊情况,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难以同时符合规定的载货电梯,在其安全受到有效控制的条件下,轿厢面积可超出规定。”
这里“有效控制”的含义是指:
1)电梯设计计算应考虑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表1 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电梯各相关受力部件(如曳引钢丝绳及端接装置、曳引轮轴、曳引机轮齿、制动器、轿厢及轿架等)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不打滑,安全钳、缓冲器能满足使用要求;
2)轿厢的超载应由符合14.2.5 要求的装置监控;
3)应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见15.5.3):
4)应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5)电梯有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以上1)、2)、3)由电梯制造商负责;4)、5)由电梯用户负责。同时,对于上述特殊情况所指的载货电梯的交付使用前的检验,还应分别按附录D(标准的附录)D2h)作曳引检查;按D2j)作安全钳检验以及按D2l)作缓冲器的检验。此外,载货电梯设计计算时不仅需考虑额定载重量,还要考虑可能进入轿厢的搬运装置的质量。专供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使用的非商用汽车电梯,额定载重量应按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 计算。对于8.2.2 所列特殊情况,轿厢面积超出表1 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须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的1.25 倍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根据上述1)条的规定,超面积电梯设计计算应按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来核算,电梯各相关受力部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安全钳和缓冲器能满足使用的要求以及满足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的1.25 倍进行静态曳引试验钢丝绳与曳引机之间不打滑,即满足曳引条件:T1/T2 ≤ efα。从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载货电梯的超面积是有限的度的,也不能超的太多,即超面积的前提是原上述各方面设计按额定载荷尚有余量,或者说是在设计安全系数范围内的超面积,这免不了要牺牲安全系数。因为如果超面积电梯设计按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来
进行相关受力部件和安全钳及缓冲器配置的话,也就不存在超面积的情况了,因为那样最多能减少配置的就是电动机的功率。由于真正需要使用较大轿厢面积的用户,主要是那些需要运送重量轻、体积较大物品的使用单位,往往有限的超面积并不能满足其使用上的要求,例如运送泡沫类物质或者运送PVC 管件产品的用户,使用需10m2 的轿厢面积,额定载重量2 000kg。按照(GB7588-2003 8.2.2 1)的规定,这台电梯设计计算应按5 625kg载重量来核算,其受力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且对应的安全钳和缓冲器也符合使用要求。但是即使这样,1.25 倍轿厢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静载试验还是不能满足,因为作为2 000kg 的电梯,其电梯平衡系数计算的数学表达式为:
K=(W1-W)/Q
其中:
Q :电梯额定载荷(kg);W :轿厢重量(kg);W1 :对重重量(kg);K :电梯平衡系数,取值范围为0.4~0.5 ;
曳引条件计算公式:
T1/T2 ≤ efα
T1、T2 :曳引轮两侧曳引绳中的张力
e :自然对数的底,其值: 2.718 ;f :曳引绳在绳槽中的当量摩擦系数;α :曳引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
当1.25 倍轿厢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静载试验工况时:即当电梯载有125% 轿厢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荷,轿厢位于最低层站,曳引轮两边的曳引绳中较大静拉力,与较小静拉力之比。
此时:
T1= 轿厢重量+1.25* 轿厢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荷+ 曳引绳钢丝绳总重量;25 2011•5(下)《科技传播》Theoretical Research 理论研究T2= 对重重量+ 补偿装置总重量。
钢丝绳在曳引轮中不打滑的条件需要符合T1/T2 ≤ efα :
显然用上面所举例的5 625kg 来代替2 000kg 时,不能满足钢丝绳在曳引轮中不打滑的条件。上述条件的限制,只能使电梯有限的超面积,那么有限的超面积又限制了许多企业的使用要求,如何来处理。标准、规范的制定应该是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而不是阻碍企业的发展。2010 年4 月1 日开始执行的新检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对载货电梯超面积的控制上,取消了GB7588-2003 8.2.2 a)的规定要求,但在第8.12 静态曳引试验【A(B)】中规定对于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须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的1.25 倍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这其实在一定范围内来说还是限制了超面积的需求。笔者认为,既然市场有需求,标准、规范就应在满足安全的要求下,适应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满足TSG T7001-2009 第4.6 条轿厢面积(C)的要求,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2)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3)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对于静载试验,引用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6.1(d)条:“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需要150% 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3)电梯超面积设计要求参照非商用汽车电梯规定,即额定载重量应按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 计算;
4)轿厢限速器- 安全钳动作试验,以150% 额定载重量作为试验载荷;
5)超载监控装置除符合相关规定外,超载报警上要求声、光、显示同时具备;
6)加强警示标志的设置,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类似“严禁超载“等要求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7)加强超面积载货电梯的审批控制和超面积电梯改变用途的监督。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控制,希望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企业对超面积载货电梯的使用需求。达到使企业节约成本、节能降耗的目的。如今全球都在提倡绿色环保、节能降耗,2009 年1 月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也增加了节能降耗的要求。本着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态度,如何来平衡超面积所带来的安全和节能降耗之间的矛盾,值得人们思考。
参考文献
[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S].
[3]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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